中宏网江苏3月8日电(通讯员 宁人宣 记者 赵越)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大城市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高级技师孙景南在走访中发现,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此,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带来了《关于对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孙景南 曹伟 摄
“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对新市民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孙景南在建议中指出,一方面,顶层政策依据不足。政策性租赁住房界定“标准”为新市民、低租金和小户型,但是对上述“标准”缺乏细化和量化的指标约束,各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难以把握。另一方面,由于项目短期资金投入较大、回报周期较长(改造项目一般在10年以上,新建项目需要40年以上)、收益率较低等原因,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同时,相关优惠支持政策迟迟未出台,造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无保障,“南京虽然利用长效机制工具箱做了一些探索,但是有的突破还需要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认可。比如土地能否采取划拨或者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出让金能否分年或者分期缴纳,并且与土地出让期限相匹配;集体建设用地能否直接进行抵押融资;税费能否给予优惠;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不改变土地性质和规划用途,能否不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等。”孙景南告诉记者。
孙景南还提出,公租房保障需进一步优化。比如:货币补贴发放力度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国家政策明确新就业无房职工主要是新就业大学生,未涵盖新市民;退出机制不健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住房保障条例,退出环节缺少有效的强制措施和惩戒手段,即使通过司法强制执行,周期长、成本高,实际效果也有限,影响公共资源的公平善用。另外,共有产权房制度也亟待完善。目前尚缺乏国家层面关于共有产权保障房方面的规定,共有产权房未明确作为保障房的一个品种享受相应政策。
如何破解政策性障碍?孙景南认为,应加快立法,尽快研究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和《住房租赁条例》,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租赁住房、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上位法支撑。
在优化公租房保障上,孙景南建议,修订完善《公租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十一号令),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要求,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细则;进一步完善租赁补贴政策,逐步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适度降低租赁补贴准入门槛,完善梯度保障政策;在充分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创业人员、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劳动者以及重点产业职工等新市民逐步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孙景南还建议,尽快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特别是对涉及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金融、税费、运营等支持政策予以明确,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政策支撑,“努力让住房困难群体‘乐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