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11月10日电 为创新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深化企业法律保护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鼓励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探索推行“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11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试点。
“邀约式”安全检查资料图
《方案》选取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及苏州、常州、徐州、淮安和无锡市新吴区、宝应县、东台市等设区市(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试点单位。《方案》要求从今年11月中旬至明年6月,分三阶段完成试点工作。
《小仲说法——漫说交通运输安全30案》
《方案》分别围绕开展涉企合规宣传指导,依法开展合规监管和建立事后监管闭环三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通过研究编制合规指导清单,鼓励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合力。《方案》明确,推行“邀约式”执法、说理式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体现执法“温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指导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和信用管理机制,多方位帮助企业进行合规管理。持续打造“小仲说法”宣传品牌,推广“安全寄语”宣传视频,加大涉企普法宣传力度。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体检,持续推行“邀约式”安全检查创新实践。加强涉企指导后续跟踪,帮助企业良性发展。《方案》要求,各试点单位要不断强化政策宣贯,提升执法业务技能,推动打造治理完善、管理规范、合规经营、守法诚信的法治交通运输企业,建设亲商、安商的一流营商环境,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贡献交通运输力量。(图片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