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法院2024年度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8004件,新收案件数稳中有降;审结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8641件,企业破产案件存量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收结案逐步实现良性循环。
全省法院积极运用破产程序,促进市场出清、化解过剩产能、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2024年化解不良债权3907.56亿元,吸引投资439.02亿元,清偿税收债权34.29亿元,安置职工4.28万人,保障职工债权18.34亿元,盘活土地房产3299.08万平方米。全省法院牢固树立破产拯救理念,持续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京华城置业、智航新能源等331家困境企业重获新生,其中,成功救治南京红太阳、镇江花王、苏州中利3家上市公司,保住上下游企业1.2万余名职工就业,依法维护1380余户债权人237.62亿元债权利益和5.82万户投资人权益。
中小企业在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较弱,受到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更易陷入经营困境。我省法院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南京、苏州、镇江、南通等地法院制定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工作指引,探索快捷、灵活和低成本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公正高效的破产审判挽救方式。扬州中院推动成立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联席会议,以府院合力强化困境中小微企业破产救治。多地法院探索构建绿色破产保护模式,坚持将绿色原则融入破产程序,探索通过破产费用、共益债等方式,优先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历史欠账,依法推进长江流域散乱危污企业出清,审结沿江小化工企业破产案件11件。(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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