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立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规定,近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动态调整公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与2019年版目录相比,2020年收费目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变化,一是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卫生健康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相关部门),收费项目由41项调整为43项;二是将“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项目名称调整为“预防接种服务费”;三是在公安部门“证照费”的(三)公民出入境证件费”下新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收费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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