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2月19日电 (记者 邓甜甜)2月19日下午,南京9个部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复工复产的通告》。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新冠肺炎疫情明显好转,即日起有序开放原暂停的部分医疗服务。
经过一个月紧张的疫情防控,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一线防疫人员的忘我工作下,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明显好转,自2月13日起每日确诊病例0~1人(其中13日,15日,18日各1例;14日,16日,17日无确诊病例)。
为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尽可能满足居民日常医疗服务需求,即日起,在做好预检分诊与院感防控工作基础上,有序开放原暂停的部分医疗服务,包括:1.除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美容科类门诊部、诊所继续停诊外,其他类门诊部、诊所恢复诊疗;2.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继续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3.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暂停支气管镜、胃镜择期检查以及需要支气管插管的非急需的手术,其他诊疗项目有序开放。
此前,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为全力维护南京地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南京地区医疗机构发生和扩散,以及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等,南京地区的各类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即日起全面停诊;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并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严把住院关、手术关,暂停择期等非急需的手术、检查,对于非必须的住院尽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