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5月15日电(记者 赵越 通讯员 田留军 雷亚艳) 5月15日下午,江苏省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之本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8人,专题检查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该局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等相关情况。
执法检查组一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该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随后,检查组深入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码头重点检查了企业对“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备案、演练的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等,并就港口危化品储罐安全工作与企业负责人作了详细了解,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储罐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检查组对该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正确的认识和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落实闭环整改。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在人力保障、经费保障和信息技术保障上再发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该局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国务院、省市各级督导为契机,以“3·21”事故教训为警醒,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管控,有效保障了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