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1月16日电(记者 孔巍 程誉荣)近年来,环保信用评价越来越重要,关系着企业的环评审批、信贷融资、水价电价……记者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月1日起,《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开始施行,进一步突出“生态环保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
优化信用记分标准 更加强化激励引导
记者了解到,《评价办法》在保留原有五色评价等级标准下,实行动态记分制。设定满分12分,下不封底。信用等级由优到劣依次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及黑色。初次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单位,其初始环保信用分值为9分。
此外,《评价办法》还积极吸取“领跑者”制度优势,要求绿色等级企业达到环保示范要求,且两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等负面信息,突出树立先进导向和引领标杆。同时,绿色等级企业可以获得包括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检查频次,优先安排补助资金、执行管控豁免等差别化激励政策,以期实现激励作用。
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对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发挥威慑作用
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黑色的企事业单位,其环境行为信息在记入企事业环保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信息公开制度,让企事业感觉到社会责任和压力,从而规范自身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落实红黑色等级惩戒措施,除实施差别水电费外,还采取如差别信贷等联合惩戒,对红黑色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上不予新增贷款,部分银行还制定了更加严格的信贷政策。
《评价办法》同时明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规程,强化监督管理,对失职渎职行为也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