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被曝多名学生会干部受贿,引发关注。10日,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发布通告称,将对涉事学生进行进一步处理。该校学生向记者表示,学生会干部以查违纪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贿赂,“这个时候你不给他交钱,他就给你处分,给你申报老师。”记者从当地教育局获悉,警方已介入。(11月11日新京报)
校方通报显示,四名学生会干部在日常管理中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为纯洁学生会干部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学生会干部职务。所涉行为待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学校再做进一步处理。也就是说,相关学生会干部受贿问题,已经被学校确认,违反校规校纪基本“板上钉钉”,至于还是否涉嫌违法,则有待于当地公安机关深入调查,给出公正的答案。
众所周知,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同学的校内学生组织。从该校学生反映的问题来看,这些学生会干部利用手中“微权力”牟取私利,“你不给他交钱,他就给你处分”。据知情人透露,学生会干部在没收学生手机后,私下向学生收取每台300元的费用以归还手机,并不上报给老师。
由此看出,这些学生会干部至少有两项“特权”:一个是没收其他学生手机的权力,一个是上报老师给学生处分的权力。这相当于赋予学生会干部“没收权”和“上报权”,坦率地说,这种赋权并不合理,因为即便是学生会干部,其也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并不能保证其正确行使这些权力。此次被举报受贿,恰恰暴露了这些学生会干部“给点权力就膨胀”。
防范权力腐败关键在于两点:一是赋予权力的大小边界。要根据学生会职责和学生会干部的年龄、能力等特点,让其承担相适应的学生会工作;二是对权力是否有效监督。对于学生会干部,从学校到学生都应该对其加强监督制约,但从被曝光的细节来看,学校监督似乎并没有到位。
所以,无论是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还是其他学校,都应该从此次学生会干部受贿事件吸取教训。毕竟,学生会干部、班干部的腐败问题已经多次被媒体报道。比如2011年,就有媒体报道了学生竞选中贿选、拉关系、送礼现象严重,请客吃饭、送巧克力、毛绒玩具等成为了“拉票”的手段。
从学生干部贿选到学生会干部受贿,都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学生干部或学生会干部本该是服务学生的人员,但有的变成学生中的“官”,轻则爱在学生面前打“官腔”,重则会利用手中“微权力”牟取私利,这都是个人膨胀的表现。究其原因,是学校赋权不当、监督缺位。所以,别看学生会干部权力不大,但如果缺少有效制约,就会出现索贿受贿滥用权力,带来恶劣影响,损害教育声誉。
2019年10月,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针对一些学生会工作人员官僚作风、功利心态等问题明确提出了改进指导意见。针对中小学校学生会干部、学生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妨也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学校予以规范。这不仅有利于还校园以纯洁,也是反腐工作从娃娃抓起的生动实践。(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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