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在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8月2日,江苏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无锡市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信用办〔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总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部署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合力,助力无锡市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
《通知》强调,无锡市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要坚持“依法依规、精准高效、包容审慎、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重点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领域和行业,组织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通知》明确,选择信用建设需求迫切、信用监管基础良好的19个重点领域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到2022年底,各示范部门建成具有行业特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到深度应用,覆盖全部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有效运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手段精准应用,失信行为认定更加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更加高效,信用监管清单化管理更加健全。
《通知》提出九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二是依法依规认定失信行为,三是积极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四是大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五是深入推行信用承诺机制,六是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七是探索实践信用监测预警,八是积极鼓励失信主体信用修复,九是全面强化市场主体权益保护。
《通知》对19个示范部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9个示范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程落实、强化系统支撑、强化上下衔接、强化总结推广,确保重点领域或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工程部署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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