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1月31日电(记者 邓甜甜)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1月31日上午,交通管控组针对疫情防控和春运返潮运输保障任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精准高效地做好交通运输防控,确保做好“一断三不断”,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坚持分类施策,保障群众必要出行需求
一是加强交通工具和场站防控。对提供正常服务的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地铁、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和车站、机场、码头等场站要严格实施消毒通风,加强一线服务人员防护、乘客体温检测,督促乘客佩戴口罩乘车,及时更换座椅套。
(图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二是合理减少和调整公交线路。对疫情防控需要采取暂停公交线路、市际县际班线举措的,各地交通、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统筹研究,认真研判群众出行需求,制定合理的公交线路、客运班线调整优化措施。各地要保留必要的公交或地铁线路,保障群众必要的出行需求。
三是保障医护人员等群体应急出行需要。各地要研究出台配套的应急运输服务保障方案,明确医护人员、交通管控、环卫等城市运行一线人员出行,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应急出行的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出租车等运输服务的鼓励政策,保障医护人员等特殊群体和城市居民必要的出行服务。
(图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四是确保春运安全高效。各地要在严控疫情蔓延的前提下,加强春运返程需求研判,制定春运应急保障方案,确保春运安全畅通。要进一步优化运力调配,强化运输组织调度,加强公路、公交、地铁、铁路、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协同衔接,提升安全、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满足群众节日出行需求。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提供司乘人员休息、车辆加油等基本服务,不得无故关闭。
落实“三不一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
一是严格执行“三不一优先”。各地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统筹做好疫情应急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等各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医疗救援等物资进得去,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正常通行。同时要严格执行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做到“三不一优先”,即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及时运输重点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
二是做好重点生活和防控物资运输。各地要了解生活物资运输需求,组织运输企业统筹做好煤炭、天然气、粮油、猪(禽)肉、蔬菜等重点生产物资和生活物资运输,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对于节假日期间,用于防疫和生活必需的危险货物运输,在全面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各设区交通管控组办理相关证明,凭证明允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
三是快速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各地要储备相应车型的应急运力,确保随时可用。各地接到紧急运输指令后,应快速响应并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按照紧急运输指令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迅速组织运力,科学安排运输路线,严禁车辆超限超载,确保安全、及时完成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对参加应急运输的司乘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减少感染风险。
四是进一步优化《通行证》办理。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运输车辆通行证》快速发放和管理方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应急运输车辆配发《通行证》,为应急运输提供支撑。
科学实施管控,保障公路网络畅通
一是全面布设市县交通查控点。各高速公路入口原则上不得关闭。各地要根据车辆流量等情况,动态调整高速公路出口的关闭,确保高速公路主干道通畅。需关闭新的高速公路出口的,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应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商后,报省交通管控组同意。各地交通管控组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高速公路省内所有出口、普通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省界和市界全面布设查控点。
(图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二是严格查控全省高速公路省界入苏主要通道。20个高速公路省界查控点的设置,由省公安交警部门、省交通综合执法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所在设区市卫健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牵头协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各参与单位要加强协作、严格做好查控工作,坚决守牢全省高速公路省界入苏主要通道,最大限度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人员进入江苏。
三是提升查控点工作效率、保障路网通行。各查控点要合理设置车辆、人员检查区域,做好现场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隔离设施设置,务必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同时要加强路网运行科学预判和应急处置,对较为拥堵的查控点,应及时增派人手,特别是要加强与各地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车辆和人员检测速度,确保交通主干道畅通。
四是严禁擅自阻断交通。各地要认真按照《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公路网畅通,不得挖断道路及中断公路交通。对部分路段需进行防疫管控的,由市(县)党委、政府批准后稳妥处置,并安排人员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交通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