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河而生,依水而兴,如何“且行且珍惜”,让“两河”千年之后依然碧水潺潺?唯有依法保护!3月9日上午,宿迁召开1+X新闻发布会,《宿迁市古黄河运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宜球详细解读了该《办法》。
宿迁市古黄河运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由古黄河风光带和运河风光带组成。古黄河风光带西起通湖大道,沿古黄河南至洋河镇,长49.3公里,其中通湖大道至开发区大道段为核心区。运河风光带西起水杉大道,沿京杭运河南至宿城区洋北镇,长23公里,其中运河二号桥至三号桥段为核心区。古黄河风光带景区主要有:印象黄河景区、雄壮河湾公园、水景公园等。运河风光带景区主要有:桥头公园、宿迁闸公园、水利风景区等。
介绍,该《办法》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建设有着严格要求。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利用服从保护管理原则,要融合运河文化、黄河文化、西楚文化等,突出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还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协调,并符合相关规定标准。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总体规划,按照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性质、特点、范围,确定保护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条件。
为了有效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办法》对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作了相关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接受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三是在风景名胜区和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等。
同时,该《办法》对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作了详细规定。如对风景名胜区内的人文景观、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等进行定期调查登记,建立健全管理目录和管理制度;加强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对风景名胜区内商业、饮食、交通运输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的管理等。
此外,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进行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或者进行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在风景名胜区内砍伐、移植林木等相关活动,需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
对违反该《办法》的行为,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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