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9月9日电 新修订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为帮助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及时了解条例修改内容,以及对物业管理与业主自治带来的影响和变化。9月7日下午,江苏省大苏社区治理创新研究院联合北京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诚平物业服务评估有限公司,在北京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举办《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内容宣讲会。来自南京的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治理第三方服务机构代表、社区工作者、律师等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伊始,江苏省大苏社区治理创新研究院院长曹军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介绍了研究院的基本情况。曹院长表示,作为全国首家致力于社区治理创新研究的省级专业研究机构,以建设社会智库为目标,着力打造包括业主、物业公司在内的社区治理参与各方的交流平台,为社区治理现代化献智献策,贡献社科力量。致辞结束后,曹军华院长代表研究院向法规政策部主任、北京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全义律师授牌。
本次宣讲会围绕“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对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的影响”主题,江苏大苏研究院法规政策部主任、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全义律师,从关于“业委会的新规定”“关于物业项目交接的新规定”“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的新规定”等十个方面梳理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内容;江苏大苏研究院副理事长、党支部书记王兴宏分享了自己对条例52处修正内容的理解,重点分析了对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的影响;南京诚平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涛以“业主自治活动中的法理、情理、合理”为题展开分享,介绍业主自治活动中务实有效的操作技巧。
与会人员,还就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活动落实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执法进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及规范运作、前期物业管理、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等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授课专家嘉宾进行了互动式研讨,有问有答,共同探讨破解之策。(图文:蔡全义 曹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