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过去一年,美丽江苏建设加力前行,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再创佳绩。全省PM2.5浓度同比下降3%;国考断面优Ⅲ比例达93.3%,同比改善0.4个百分点;太湖湖体平均水质达到Ⅲ类;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7年稳定在Ⅱ类。在全省GDP增长5.8%、增量全国第一的同时,连续五年在国家治污攻坚成效考核中获优秀等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评价江苏工作力度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围绕2025年度重点工作,江苏将在多个方面发力。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改革,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巩固重点流域治理成效,持续开展长江干流通江支流稳定达标专项行动,确保长江干流水质高标准达到Ⅱ类,深化太湖上游重点河道“一河一策”整治,实施控源治污、生态清淤、畅流活水等工程,将滆湖、长荡湖打造成为清水入太湖“前置库”“净化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无废城市”,统筹推进“无废园区”“无废集团/工厂”“无废运河”建设,推进固废全过程环境监管;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年内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0万吨,新建更新改造污水管网1400公里以上;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记者 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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