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14日,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花园湖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通过了竣工技术预验收。7月14日至15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安徽省水利厅在安徽省蚌埠市主持召开了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花园湖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议。淮委副主任伍海平,安徽水利厅副厅长王荣喜出席了会议。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总投资53.8亿元,包括方邱湖、临北段、花园湖、香浮段四个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工程的目的是把方邱湖、临北段、香浮段三个行洪区,调整为三个防洪保护区,不再承担行洪任务,花园湖行洪区调整为有闸控制的行洪区。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河道疏浚、退建新堤、加固老堤等一系列工程措施,提高行洪区的启用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
花园湖工程是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任务为将花园湖调整为有闸控制的行洪区,涡河口以下河段在行洪区启用前的滩槽泄量达到10500m3/s,在行洪区充分运用后,设计泄洪能力可达到13000m3/s,结合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在淮干行洪区充分运用的条件下,使淮北大堤保护区以及蚌埠市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会议通过查看现场、观看声像资料、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认真讨论,认为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花园湖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已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初期运行正常,水土保持设施、环境保护、档案专项验收和移民安置自验已完成,竣工决算已通过审查、审计,验收委员会同意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花园湖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淮委治淮档案馆、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淮河流域分站、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州市水利局、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水利局、凤阳县人民政府、凤阳县水务局、五河县人民政府、五河县水利局及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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