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体推进“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有效化解市场监管“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的难题,泰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首创“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针对“由轻到重”的违法行为,实施“从弱到强”的渐进式监管举措,实现信用监管与行政执法“双轮驱动、同向发力”。今年,泰兴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管领域开展试点,并逐步扩大至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领域。“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统筹法理情、把握时度效,实现了规范市场秩序、降低监管成本、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性目标,达成了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统一渐进式监管“标准化流程”,打造“信用积分管理、全链条服务”新模式。
一是以信用积分管理奠定渐进式监管基础。聚焦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基层监管量大、违法行为多、自由裁量难、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根据总局令梳理“未按要求信息公示”“特种设备未定期检测检验”“产品中说明事项不完整”等高频多发风险点,编制信用积分管理检查清单192项、信用积分管理减罚清单35项,通过信用积分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调整行政监管频次和比例。二是以标准流程规范渐进式监管行为。编制执法工作流程图,对渐进式监管试点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合规引导、检查告诫、自我矫正、审慎执法、闭环修复统一流程规范执法。建立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局相关科室与基层监管分局试点,有效形成“内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以全链条服务贯穿渐进式监管过程。打通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事前主动服务,常态化“智慧巡查+风险提醒”。事中量化隐患,精准化“合规指导+整改承诺”。事后规范处置,一体化“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二、锻造渐进式监管“信用工具链”,破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老问题。
一是以自主承诺启发“自律”。为有效发挥信用公示的作用,试点推动经营主体签订整改信用承诺书(试点以来共签订156份),明确违法行为、整改方式、完成时限与不实承诺后果等,通过在泰兴市场监管公众号将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履行情况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适时跟踪指导,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良好氛围。二是以合规指导深化“他律”。聚焦基层经营主体风险防范能力弱,组建市监合规服务队,赴各园区、企业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40余次,发放行政合规建议书200余份,帮助企业排除违法违规风险点100余个。通过合规服务,不断增强经营主体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形成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的良性市场秩序,从根源为基层卸包袱、增活力。三是以邀约体检严防“不律”。在广告、价格等领域开展“邀约式”信用体检,由经营主体对照“信用积分管理检查清单”,自主邀请执法部门上门开展“靶向式”检查指导。目前共帮助38户经营主体筛查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风险,引导提示查漏补缺,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利用审管联动机制,在市场准入环节加入事前指导,对7019户经营主体实行“一证照一提示”,提升对“什么是违法、违了什么法、如何不违法”的认知。
三、建立渐进式监管“容错服务制”,探索“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大格局。
一是守信者减罚。落实《泰兴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泰兴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从轻处罚清单》《泰兴市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积分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动行政执法从“严罚式”向“容错式”转变,给予适当观察期,对经营主体实施信用承诺并及时整改的,酌情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今年以来,泰兴市市场监管局共开展渐进式执法77次,实施免罚轻罚案件175起,减免处罚金额1019.06万元。二是纠错者塑信。不断完善经营主体自我纠错提示机制,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三书同达”制度;开展信用修复“一件事”行动,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信用修复驿站”,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各部门审核,两网同步修复”。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在最短公示期前主动提醒并全程指导实施信用修复服务。截至目前,泰兴市市场监管局共帮助95户企业重塑信用。三是屡犯者严惩。对经营主体不履行承诺不及时整改的强化不实承诺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落实信用监管后续措施,在信用风险分类中给予较低评级,依法列异列严,适当提高检查频次,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今年以来,泰兴市市场监管局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79户,并将相关信息推送作为跨部门失信惩戒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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